2011年10月27日 星期四

誰來野餐|看英國以跨年度基金轉型都市


「誰來野餐‧讀書工作坊」第三站於10/26(三)下午於民生東路一段21號(URS21)、友誼農場旁進行,邀請每年前往英國採訪「轉型城鎮」之環境資訊協會成員等共同參與,一起交流英國倫敦對都市綠化的態度與做法,探討如何重新檢視臺北市各種不同層級綠地供給與需求,期待能夠形成捲動臺北轉型的政策。


英國城市規劃訪談紀錄
訪談北科大建築系彭光輝老師
訪談日期:20111021日(五)
紀錄:nipa
 
今天來到的是台北科技大學,這所號稱台灣第一所工業大學,1912由日本人所創立,與民國同壽,猶如台灣的MIT。目前在台北市忠孝東路和新生南路交叉口,以巨大纖維複合材料(FRP)樹狀構材上面攀有植栽的公共藝術大樹,還有將原有圍牆敲除改以都市生態渠道及增加開放空間都市結點,歡迎台北民眾。

彭光輝教授說:
都市計劃法有規定公地公用原則,因此公有土地宜優先提供公共設施。
可辦理公有地全面清查,協調適當區位之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提供做為公園綠地開放空間使用[1]
另外,在都市轉型的過程中,由低密度、低產值的二、三級產業土地使用變更為高密度、高價值使用的土地使用分區變更時,可要求權利義務關係人提供部分土地作為開發義務,將開發義務土地作為如綠地街角公園等使用,可以創造許多都市休憩空間台北市也是一種S都市發展模式,當發展成熟時,人口及中小企業會有外移現象。如何利用都市轉型機會,配合產業再結構而適度調整土地使用分區時,一併以開發義務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綠地及服務,以留住市民與產業是目前面臨的重要議題。

2003年曾率台北市青年規劃師至英國參訪社區營造。
英國都市計畫規劃許可制,土地發展權國有,土地雖然是私有制,但是發展權則屬於政府,也主要開發時才將構想計畫提出申請,由地方計畫機關適當時需要及發展計畫核定開發計畫,比較有彈性且較能適時提供適當的公共設施與服務。台灣都市計畫採用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方式,都市計畫係以計畫書圖將未來發展構想預為明確規定了,因此比較缺乏彈性。

在英國的發展計畫採用總量管制case by case審查方式, 發展計偏向文字質性的說明規範例如在某地區之未來目標年之容納人口數及產業型態為何。

英國的PPP(Public and Private partnership)是指「公私於都市發展轉型過程中,政府鼓勵地方、地主、開發業者以社區營造方式,共同合作改善社區環境品質,分享社區轉型後之利益,創造就業機會。過去英國曾於2000年代將社區再生業務歸由副首相辦公室統籌指揮且以單一更新預算(Single Regeneration Budget, SRB)補助社區,受補助的社區可以決定補助金的用途。當時政府希望藉由單一更新預算、整合性區域辦公室 (Integrated Regional Offices, IROs),希望藉由SRB的實施可以於中央層級由相關主管部會首長就分配督導責任區內協調聯繫各該地區的更新策略;在區域層級則結合環境部、教育科學部、就業部、交通部及工商貿易部之區域派駐單位成為一體之區域辦公室,負責整合督導更新計畫,俾可對產業界、地方政府與一般市民提供綜合而單一的服務作業;並藉由獎勵私人財務方案,達成有效的公私合作關係。

英國Middlesbrough社區曾經獲Healthy Community Challenge Fund補助,配合Designs Of The Time 2007方案,以都市農場之社區營造方式,以公有地作為耕作區提供民眾栽植耕種,辦理全鎮餐會成為農耕收成的焦點,由於受到好評而擬推廣其他社區並結盟。其營造方式是分配的耕種區,提供園藝訓練,舉辦全鎮餐會,並成立食品合作社及食品策略委員會。

政府花錢要花在刀口上,少作好大喜功的事,多關心民生議題,讓社區營造紮根,社區熱心人士出錢出力會比較放心,第三部門也才願意投入,當然第三部門的透明化也很重要。

徒法不足以自行,目前臺灣其實已有一些不錯的法規及執行工具,如回饋制度、空地稅、工程受益費、市地重劃、區段徵收等都有不錯的精神,只要在執行面及技術面更能符合公益性、必要性,充分補償、照顧弱勢,並能公平因時因地制宜落實執行,對城鄉發展應有助益。



tag: 公私夥、都市計畫法、公有地全面清查、都市轉型、規劃許可制


[1]      如都市計畫常以台糖土地作為公共設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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