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8日 星期三

【種菜志工名單公告】滾動的綠‧開心農園種菜志工名單出爐囉!!!

勘誤:因作業關係,補公告2名志工參與認養活動。在此更正。


【種菜志工名單公告】
滾動的綠‧開心農園
種菜志工名單出爐囉!!!

  • 認養期間:

           9981日至100430日(第二階段於3月1日起開始重新登記)



  • 第一階段認養名單:
本階段共錄取20名(保留2個單元給示範教育使用),以林興里在地居民為優先。



  1. 李施阿甚
  2. 楊照
  3. 李梅鳳
  4. 陳李梅鳳
  5. 陳耀成
  6. 蘇聰輝
  7. 蔡院台
  8. 洪友崙
  9. 林哲明
  10. 簡龍雄
  11. 侯瑞珠
  12. 呂玉華
  13. 李起文
  14. 蔡護仙
  15. 張主愛
  16. 謝慶齡
  17. 謝茉莉
  18. 張溪美
  19. 鄭淯晟
  20. 侯百美
以上認養志工除於8月1日以前主動撤銷登記者,
其餘視同接受下列認養同意書之相關規範。
如沒有遵守者,經提醒二次以上仍未改善,
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認養權利並開放由候補志工接續認養。

備註:
各認養志工於8月1日以後即可開始種菜,現場以認養立牌(含認養人姓名)作為識別支用。而各菜畦之疆界以弧形竹編作為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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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興里開心農園認養辦法說明暨
認養同意書

開心農園耕作守則

身心愉快為體驗耕作的目的,建立耕作之樂的交流、交換平台。
為都市創造有趣多元的綠色天地。


1.    認養對象:
凡有意於都市裡種菜、確實充分利用所提供的菜圃之民眾均可認養,惟考量照顧便利性,以林興里當地、林興里周邊里民為優先。

2.    權利與義務:
1)權利
  A. 經核定公告認養者,可耕種所指定的菜畦。
  B.
澆灌水源由地主設置之儲水桶支援,不足時由民眾自行攜帶。
C. 開心農園之認養人需以「體驗耕作樂趣」為原則,惟於農園所栽種各類農作物,無論任何因素所造成之損失,均不得要求補償或賠償。

(2) 義務
 A. 保護環境,愛惜土地,不施用化學肥料及農藥為本園區之精神。
 B.
鼓勵使用環保酵素,惟不得於園區內堆肥,以維繫農園開放空間及景觀。
 C.
所分配之菜圃只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不得搭建大型設施物。
 D.
各菜圃不得以任何理由轉手他人耕作,違者立即無償收回。
 E.
不得荒置,無耕種行為經里長提醒達二次不改善者,無償收回,並由候   
補者順次遞補。經管理單位認定荒廢二星期未耕作或雜草長逾15公分者,經通知日起10個日曆天內仍未說明原由並復耕者,得不經催告終止認養,並停止認養人第二階段申請之權利。
F. 所種植之菜蔬以自行食用或分享、交換為原則,不得有販售等營利行為。G. 定時噴灌澆水,作物施肥、除草等田間工作皆需由認養民眾自行負責。
H. 因故不耕作時,應主動向林興里辦公處提出終止認養。
I. 認養人在農園所栽種之農作物,於契約終止日前應自行採收並清除完畢恢復原狀,逾期視同違約且不得要求賠償。
K. 認養人所用農器具應自行保管,如有遺失、損壞需自行負責。
L. 園內土壤不得採掘外移。
M. 垃圾、肥料及相關耕作設施應自行帶走,隨時保持園區清潔,且不得任
由雜草叢生。
N. 如經民眾檢舉,認養者負有改善之責任。如肥料異味等問題。

3.認養方法:     
 
l   請向林興里里辦公處登記。
吳慶沛里長 電話:02-2368-6919  手機:0921-911315
里辦公處地址:水源路21
l   登記時需載明姓名、地址、連絡電話、認養意願同意()

4.認養期限:
 
每次認養登記以9個月為一個階段,第二階段開始前2個月重新登記。
l   第一階段:自9981日至100430
l   第二階段:自10051日至10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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